恒兴新材: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及材料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及材料费用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 单位:万元 |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计划利用募集资金额 | | --- | --- | --- | --- | | 1 | 山东衡兴二期工程(8.45 万吨) | 34,551.00 | 30,000.00 | | 2 | 年产 10 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 | 45,995.00 | 40,000.00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20,000.00 | | | 合计 | 100,546.00 | 90,000.00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或"保荐 机构")作为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兴新材"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