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兴新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 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 ...

Jiangsu Hengxing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恒兴新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