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业股份: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4-1-1 中国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银泰中心 C 座 11、12 层 Tel:(+86 10) 8540 7666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 | 第一部分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一次反馈意见涉及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6 | | --- | | 问题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 6 | | 问题 6.关于股权质押 6 | | 问题 8.关于关联交易 10 | | 第二部分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二次反馈意见涉及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3 | | 问题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备案情况 13 | | 第三部分 关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补充核查意见 14 | | 一、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14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14 | | 三、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实质条件 14 | | 四、本次发行股票的方案 14 | | 五、发行人的设立 15 | | 六、发行人的独立性 15 | | 七、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5 | | 八、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15 | | 九、发行人的业务 17 | | 十、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8 | | 十一、发行人的主要资产 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