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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水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俞伟景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刘猛先生为公司常务 副总裁,聘任陈樵先生、James Gerard Beeson先生、罗斌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 聘任许行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陈国清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曾 真先生为公司区域总经理。 独立董事:连平、潘杰、江启发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阅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个人履历,相关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 未受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通报批评,不存在其他违法 违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3、本次聘任程序符合《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