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水务:总裁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总裁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2018 修正)》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裁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裁对董事会 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 1 人,常务副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若干名,财务 负责人 1 名。 公司总裁由董事长提名,常务副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及财务负责人均 由总裁提名,总裁及常务副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及财务负责人均由董事会 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可以兼任总裁、常务副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或者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总裁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二章 任职资格和义务 第五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 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公司董事、 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