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水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母公 司)对子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和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上市公司的各子公司,上市公司投资参股或不具有实 质控制权的公司不适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上市公司投资绝对控股或 实质控股的公司。 第二章 子公司的设立、分立、合并、终止 第七条 设立子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确定的投资管理权限分层审批。投资发展部或财务部(指上市 公司企业管理部,下同)根据决议起草有关文件(申报材料、转发批文),申请 设立组建子公司。有关原始资料(包括批文、协议、章程、资产评估证明资料等) 由总裁办公室建档保存。 第八条 子公司应根据《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