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水务: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4年3月修订)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 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建立长 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倡导投资者理性投资,并促进公司诚实信用、规范运作,加 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公司价值最大 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