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水务: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3月修订)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江苏联合水务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