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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鞍股份:福鞍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FU-ANFU-AN(SH:603315)2023-10-16 10:13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福鞍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 了核查,认为: (一)公司 202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