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鞍股份:福鞍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1 月) - 1 - 第一条 为规范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内 部机构及运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辽宁福鞍重 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下简称"《上市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 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 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大会和全体股东负责,执行股东 大会的决议。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确定。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公平对待全体股 东,并 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董事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 会议的监事、公 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 第一章 总则 | 3 | | --- | --- | | 第二章 董事会组织规则 | 3 | | 第一节 董事会组织机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