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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鞍股份:福鞍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林曼)
603315FU-AN(603315)2024-04-25 12:27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鞍股 份)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 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如下: 林曼,女,1967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毕业,高级会计师,曾任鞍钢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23 年 5 开 始任福鞍股份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 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或 5%以上已发 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有偿服务,也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单位或 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取得未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