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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讯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STSSTS(SH:603322)2023-08-27 07:40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胡红月女士具备履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本次聘任胡红月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提名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胡红月女士为公司财务总 监。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谢园保 | 卢伟东 曾 明 2013 年8月19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