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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精工: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官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制定了《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全体监事充分讨论,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公告前,已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意见,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及其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均符合《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范围,主体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