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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精工: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之相关规 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 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 天风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持续督导工作 将由国泰君安证券承接。国泰君安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严智杰先生、胡丹丹女 士(简历详见附件)负责公司本次定向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 作。 公司董事会对天风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 感谢!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3-094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 年 6 月 9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