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农生物_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二〇二三年八月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楼南塔 22-31 层,邮编:100020 22-31/F, South Tower of CP Center, 20 Jin He East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0, P. R. China 电话/Tel:+86 10 5957 2288 传真/Fax:+86 10 6568 1022/1838 网址: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3-1 | | |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致: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傲农 生物",依上下文而定)与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法律顾 问聘用合同》,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担任发行人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依上下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