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农生物: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 并且形成讨论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负责对关联交易等潜在重大利益冲突 事项进行事前认可。 第二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职责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一) 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