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亚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011006666 (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2023 年度) 1-2 2023 1-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骏亚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骏亚科技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 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 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骏亚科 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