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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振家居: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603389A-Zenith(603389)2023-11-21 10:04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 范和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召集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经本委员会推举,并报请董事会 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