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振家居: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 范和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 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召集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经本委员会推选,并 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