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振家居: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健 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除独立董事外的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确定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