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电气: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核查意见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