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电气: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 会议审议事项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