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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为科技: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mbedWayEmbedWay(SH:603496)2023-10-25 11:07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新增 2023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出于公司自身利益考虑,且 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必要,不存在向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输送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新增 2023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规律和公司实 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