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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为科技: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先认可函
EmbedWayEmbedWay(SH:603496)2023-10-25 11:07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先认可函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已预先全面了解了公司董事会拟审议的《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过仔细的核查确认,我们认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先认可函》之签署页 ) 独立董事签字: 0 罗芳 谢美山 张茵 2023 年 10 月 23 日 (本页无正文,为《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先认可函》之签署页 ) 一、关于新增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_ 公司 2023 年度新增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的客观需要,符合公司利益,公司 2023 年度新增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正 常的商业往来,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