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源新材:众源新材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 以及上市公司资产控制的要求,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控股子公 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权,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 同时,负有对控股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六条 控股子公司应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建立起相应的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安徽众 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需 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子公司,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