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诺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F559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贵所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印发的《关于宁 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648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奉悉。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立信"、"我们") 作为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申请的审计机构,对审核问询函要求申报会计师核查的问题进 行了审慎核查,现回复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简称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的简称具有相同 含义。 一、关于审核问询函"3、关于募资规模与效益测算 根据申报材料,1)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5,2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将用于年产 3,760 吨原料药及中间体一阶段项目、厂区智能化改造提升项目、补 充流动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