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诺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激励对象名单出具的书面核查意见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激励对象名单出具的书面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 查后认为:除部分已离职的激励对象不符合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外,公司及其余 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行权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 计划》等的相关规定,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 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 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 办理行权及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等待期/限售期届满后, 为符合条件的首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及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二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宁波美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