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诺华: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作为其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就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与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以下简称"本次行权事项")及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与预 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下简称"本次解除限售事项") 相关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以及《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