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李志华、周文凤、苏志强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0901 分 类 经查,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贵人)存在以下问题: ST贵人实际控制人李志华间接控制了黑龙江诚运粮屹玉米购销有限公司、龙江月盛利粮食有限公司、 齐齐哈尔市荣鼎粮食有限公司、甘南县玉弘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上述4家公司为ST贵人关联方。 2021年、2022年、2023年ST贵人与上述4家公司发生采购交易分别为 2,401.30万元、73,490.17万元、 12,091.72万元,但ST贵人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与上述4家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也未在2021年年度报 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四十一条、第五十一条规定,ST贵人实际控制人 兼董事长、总经理李志华,财务总监周文凤,董事会秘书苏志强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 责任。 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措施,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你们应当加强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