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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GuirenniaoGuirenniao(SH:603555)2024-03-07 08:28

关于对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及李志华、苏志强: 2024年2月22日,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贵人或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志华收到证监 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62024006号、证监立案字0262024007号)。 2024年2月23日,ST贵人在答复投资者致电时,称"立案本身对公司经营没有什么特别的影响,这只是一个立 案告知书,基本上是对前期相关事件的一个处理结果。"当晚,ST贵人发布澄清公告称,当日发表的上述言论缺乏 事实依据。公司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2020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08644300000 名 称 关于对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文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8号 主 题 词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