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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久物流:长久物流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 们作为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经讨论后,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对公司《关 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核查,该专项报 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我们一致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