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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久物流:长久物流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以下元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北京长久物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以下为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我们认真阅读了相 关会议资料,经讨论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 任董事岗位的职责,未发现有《公司法》以及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 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