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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久物流: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长久物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德和衡证见意见(2024)第 00015 号 致: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指 派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并依法进行了见证,现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 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