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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泰健康: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作为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我们对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持股计划实施前,公司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 员工参与本次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次持股计划的制定及其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实施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 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深化公司的激励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 引留住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5、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遵循依 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资金自筹的基本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