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泰健康: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 议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有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持股计划的情 形,公司具备实施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持股计划实施前,公司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 制员工参与本次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次持股计划的制定及其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