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利股份:苏利股份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 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当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计委员会成 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 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