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4〕38 号 关于对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 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ST 博天,A 股证券代码:603603; 赵笠钧,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总裁; 苏峰峰,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高级副总裁; 李 璐,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高级副总裁、董事; -1- ──────────────────────── 高 峰,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高级副总裁、代财 务总监。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2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查明的相关事实,博天 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博天或公司)在信息披露 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7 年,*ST 博天虚增营业收入 34,739.80 万元,占当期披 露营业收入的 11.40%;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增利润 11,801.65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70.68%; -2- 2018 年,*ST 博天虚增营业收入 109,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