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4〕46 号 关于对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 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张蕾,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董事长、董事、高 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 ──────────────────────── (〔2024〕2 号)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42 号)查 明的相关事实,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博天 或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 违规行为。 2019 年,*ST 博天虚减营业收入 2,874.52 万元,占当期披 -2- 露营业收入的 0.99%;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减利润 11,605.96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14.01%; 2020 年,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减利润 4,939.16 万 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11.90%; 2021 年,综合考虑相关减值及投资收益调整等因素影响, 虚减利润 24,944.26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17.37%。 此外,2023 年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