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2024年2月2日,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 书》(〔2024〕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通过多种方式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利润,导 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3年3月31日,公司更正相关 年度案涉虚假记载金额等会计差错,涉及对各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和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其中,2020 年,少记应收账款3,819,450.01元,多记在建工程822,391,385.38元,多记应付账款351,020,608.35元; 2021年,多记应收账款419,294,145.87元,多记应付账款358,269,670.33元。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23年6月8日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事项决定书》(财监法 【2023】110号),认定公司"通过伪造验工计价原始凭证虚增收入和成本""无依据进行会计核算""伪造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经济业务实质与账面金额严重不符"等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相关规 定,公司涉案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进行的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前述违 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