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麒盛科技:麒盛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KeesonKeeson(SH:603610)2023-08-14 08:26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and on and the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麒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 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 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独立董事签署页 ) 独立董事签字: 张 诚 张诚 2023 年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