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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力股份:诺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NOBLIFTNOBLIFT(SH:603611)2023-08-14 09:48

(以下无正文,签署页附后) 公司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管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我们认为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前的 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聘任程序符 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 合法有效。 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对此作出的聘任决议。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和《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充分了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 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现就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及其他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