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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力股份:总经理工作制度
NOBLIFTNOBLIFT(SH:603611)2023-12-11 11:34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确保公司经理人员勤勉高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 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总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 济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和行政执行能力; (二)具有知能善任、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内外 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 业的生产经营能力,并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自律,无私奉献,对公司事业忠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