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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电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8月)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与披露程序,明确独立董 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 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并认真编制其年度述职报告。 第三条 公司应当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应当依 据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考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各种形式积极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履行年度报告职责,应当有书面记录,重要 文件应当由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在年度报告工作期间,独立董事应当与公司管理层全面沟通和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并尽量安排实地考察。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拟聘的会计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核查。 第六条 在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期间,独立董事应当履行如下职责: (一)在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场之前,独立董事应当会同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