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电子:利通电子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1 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 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 告文件一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 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 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京天股字(2023)第 545 号 致: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 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在江苏省宜兴市徐舍工业集中区徐丰路 8 号江苏利通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一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 所")接受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