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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电子:利通电子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1、鉴于公司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 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 行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 442.00 万股调整为 438.0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110.00 万股不变,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由 552.00 万股调整为 548.00 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6 人调整为 15 人。除上述调整内 容外,本次授予事项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 划相关内容一致。 上述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