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电子:利通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截至 2023 年 12 月31 日,公司未发生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明确了公司的担保原则和 审批程序,截至 2023 年 12 月31 日,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2024 年度, 我们将继续督促公司严格规范对外担保行为,依法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建忠、路小军、戴文东 2024年4月23日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31 日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