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泰来: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修订)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由董事会秘书分管,主要负责信息披 露、公司治理规划、股权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续聘。 第六条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 但必须保证其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承担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监事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七条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做 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做出。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认可的资格证书或培训记录。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行为,保证公司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