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璞泰来: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PutailaiPutailai(SH:603659)2024-04-12 12:58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 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 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璞 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票及其 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