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胜达: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455 号文核 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胜达"、"发行人"或"公司")向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规定条件的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 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 发行人有关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与发行人共同组织实施了本次发行,现将本次 发行的发行过程及合规性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概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 年 7 月 25 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