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胜达: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5 号)的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胜达"、"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76,164,705 股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聘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 | 督导措施等 | 本持续督导期内,大胜达及 | | --- | --- | --- | | | |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 |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 | | |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 员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 | | 6 | | 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 | | |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上 | | | 做出的各项承诺 | 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无违 | | | | 背承诺的情况 | |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 ...